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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2022年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和诊疗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1-6/2022-00396
  •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3-16
  • 发文字号:三卫函〔2022〕121号
  • 发布日期:2022-03-1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2022年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和诊疗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3-18 16:30:02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科教卫健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南部战区海军第二医院、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

现将《三亚市2022年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和诊疗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22年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和诊疗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使先心病患儿得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提高患儿生命质量,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新生儿先心病筛诊工作要求及省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推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时诊断和治疗,降低死亡率,改善患儿的预后和生活质量,完善我市先天性心脏病防治一体化服务体系。

(二)具体目标

1、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家长告知率达100%;

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98%;

3、筛查阳性0-14岁儿童心脏超声检查率≥95%;

4、计划对40名先心患儿提供手术治疗,并给予治疗补助。

根据省卫健委的工作安排,由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三亚、保亭、五指山、乐东、陵水的患儿手术治疗,手术治疗任务在11月底前完成。对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的先心病患儿治疗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三亚常住0-14岁儿童先心病手术费用全部由医保和省、市项目经费和社会慈善基金承担,其中三亚常住0-36月龄儿童,先享受省级补助,再享受市级补助。海南省其他市县0-36月适龄儿童手术费用由医保、省级项目经费和社会慈善基金共同承担,其中个人自费费用小于2万元的,按实际支出补助;个人自费费用高于2万元的,多出部分由社会慈善基金资助);其他市、县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适龄儿童手术费用由医保和社会慈善基金进行资助。

二、筛查服务能力建设

(一)完善三亚乃至琼南地区心脏缺陷产前-产后一体化筛查和转诊网络、诊断规范和流程。

(二)建立三亚地区多学科(心脏内外科、产科、新生儿科)合作机制,并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三)规范心脏出生缺陷的评分体系和处置评分标准并推广。

三、筛查、诊断及治疗机构

1、初筛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农场医院、全市各级各类助产机构。

2、诊断机构: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三亚中心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其中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为诊断中心。

3、治疗机构: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

四、项目职责分工

(一)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市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并协调财政部门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各区卫健委根据方案加强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等。

(二)市妇幼保健院: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项目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宣传、督导、质控、信息统计等项目日常管理和保障事务。

(三)筛查机构: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做好筛查前宣传教育,遵循知情同意原则,规范开展筛查工作;向监护人出具筛查结果并做好解释,对筛查阳性者负责转诊及随访;发现严重先心病儿童,及时开通绿色通道,按高危儿转诊程序,直接转诊至指定先心病儿童治疗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原则上所有助产机构均要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0-14岁儿童先心病筛查工作。

(四)诊断机构: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负责接受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患儿转诊,对筛查阳性者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对确诊患儿及时进行转诊及随访;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诊断中心负责对诊断机构难以确诊的患儿进行确诊。

(五)治疗机构: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负责对确诊患儿进行评估、治疗、随访及救助,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并对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五、项目任务及内容

(一)开展健康教育。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宣传栏及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意义,提高家长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二)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治疗。采用听诊器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对在各级助产机构(以下简称筛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免费进行心脏杂音听诊以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免费对筛查阳性患儿进一步明确诊断,免费对确诊患儿进行手术治疗。

(三)质量控制与评估。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督导和效果评估,了解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开展情况,并对有关筛查和诊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努力实现全市筛、诊、治同质化。

六、项目实施流程

(一)筛查。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分娩的活产不分户籍,均提供免费筛查。筛查机构负责告知监护人有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内容,发放《三亚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家长告知书》(附件1)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遗传代谢病、听力免费筛查和耳聋基因检测知情同意书》(附件2),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心脏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出生后6-72小时内的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对经宣教后仍拒绝筛查的个案在病程记录中留有记录。

知情告知的结果和筛查结果均登记到《海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本》,筛查结果还要登记在《海南省0-6岁儿童健康管理手册》备注栏中,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信息平台,筛查结果阳性者在3天内上报,筛查结果阴性者在7天内上报,其中在产前诊断(筛查)中已发现先天性心脏病的新生儿应注明“产前诊断(筛查)阳性”。

对筛查出的阳性者,及时通知监护人,发放《三亚市儿童健康诊疗转诊单》(以下简称转诊单,见附件4),告知7天内凭转诊单到开展先天性心脏病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免费进一步明确诊断。

转诊至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的新生儿,由筛查机构通知NICU所在机构在出生后72小时内完成筛查,相关信息按前述要求填写录入。告知阳性患儿应当在出生后7天内至诊断机构完成超声心动图诊断。

出生后未能及时筛查即死亡的新生儿,应由治疗机构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注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以及是否诊断有先天性心脏病及其类型。

筛查阴性或未筛查的新生儿在出院后、结合0-6岁儿童健康体检或在校学生体检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相关症状或体征的,及时通知监护人,并发放《三亚市儿童健康诊疗转诊单》(以下简称转诊单,见附件4),告知监护人7天内凭转诊单到我市先天性心脏病诊断医疗机构进行免费心脏彩超检查。

不承担诊断任务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临床诊疗中发现有心脏II级及以上杂音或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阳性的儿童建议统一转到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进行诊断,以便于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所有筛查阳性者信息要登记上《三亚市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登记表》中(附件5)。

(二)诊断。对在三亚分娩的新生儿初筛结果阳性、已确诊或心脏问题待确诊的患儿均免费提供心脏超声检查。诊断机构负责开通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便捷通道,专人负责安排接诊事宜,对筛查阳性患儿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登记在《三亚市医疗诊断机构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信息登记表》(附件6)。并由门诊儿科医生/心脏专科医生解释诊断结果。各诊断机构由专人将诊断信息在检查后7天内录入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信息平台,诊断为复杂型先天性心脏病要在当天录入。诊断阳性者转诊至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接受治疗。

(三)治疗。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开通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治疗便捷通道,专人负责安排接诊事宜,为确诊患儿免费治疗,或提出可行的指导建议,对手术患儿要在出院后3天内有专人将相关治疗信息录入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信息平台。

(四)随访。

1、筛查机构:负责督促筛查阳性患儿转诊至诊断机构进行免费超声检查确诊,如未进行超声确诊检查,则每周1次,共3次电话随访督促;满月后仍未及时转诊者则反馈给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以将名单及信息发送至其居住地所在基层卫生单位进行催访。基层卫生单位对于经催访未及时转诊者,间隔3个月应重复催访1次,催访2次仍未转诊者视为失访。

2、诊断机构:负责将本机构确诊为阳性患儿转诊至治疗机构,对“心脏问题待确诊”的儿童间隔3-6个月通知返院复诊,同时将随访和返院复诊信息录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信息平台。

3、治疗机构:负责2021年和2022年术后患儿和已确诊但暂无手术指征患儿的定期随访,对这两类患儿在当年免费提供复诊2次。承担随访职责的相关医疗机构应当制订随访工作制度和纳入项目评估表;同时,指定专人负责随访工作。诊断机构每月将诊断为先心病的患儿信息发送给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项目管理人(负责人为:温在奖,联系电话:18976564710,邮箱:272368914@qq.com),由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分发至新生儿居住地所在基层卫生单位,纳入高危儿进行管理。

七、计划安排

2022年3月:制定印发项目工作方案,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具体工作。

2022年3-12月:各级卫生医疗单位按要求做好本单位有关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作为项目指导单位,应定期进行评估、加强现场质控和督导,推进项目有序执行。

2023年1月:总结项目年度成果,并形成项目评价分析报告。

八、项目组织管理

全市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领导,成立市级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各医疗机构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承担0-14岁儿童先天心脏病筛查相关具体工作。

(一)市级领导小组

组长:郑通勤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陆兆辉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员:田秀娟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何超明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毓阳三亚中心医院副院长

李祥兵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妇幼健康科科长

韦辉市妇幼保建院保健部部长

陈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项目工作,保证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由韦辉同志兼任主任,承担项目的日常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办公室设立工作信息联络员,联络员为温在奖同志,负责项目工作联络。

(二)市级专家组

组长:陆兆辉市妇幼保健院小儿心胸外科主任医师

成员:朱宏斌市妇幼保健院小儿心胸外科主任医师

张雪梅三亚中心医院新生儿科主任医师

许有忠三亚中心医院心胸外科副主任医师

刘翠青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主任医师

林雁朝市人民医院超声科副主任医师

刘宇杰三亚中心医院超声科主任医师

杨大英三亚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

潘闽市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

郑通喜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医师

覃英梅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主治医师

市级专家组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与督导工作,撰写技术报告,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

九、项目经费保障

2022年项目总经费为217.2万元,其中省级配套经费为100.2万元,市级配套经费为117万元。相关费用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解决,每季度按工作量和标准拨付给筛查单位,其中随访经费可发放给负责随访工作的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经皮血氧饱和度检查(含心脏听诊)经费:计划对14000名新生儿免费筛查,25元/人,共35万元,由省财政支出。

(二)心脏超声检查费:计划对1410名初筛阳性儿进行心脏超声检查,300元/人,其中省级经费18.2万元,不足部分由市级经费补充支付,共42.3万元。

(三)心脏超声检查复查费:计划对2020年和2021年术后患儿(预计100人)和已确诊但暂无手术指征患儿(180人)进行560人次复诊,300元/人,共16.8万元,由市财政支出。

(四)心脏CT/MRI检查经费:计划对5名先心患儿进行心脏CT/MRI检查,951元/人,共0.48万元,由市财政支出。

(五)手术治疗费:计划对40名先心患儿进行手术治疗,0-36月龄儿童省级医疗补助为20000元/人,三亚常住儿童医疗补助均35000元/人,共110万元,由省、市财政支出(省级40万元,市级70万元)。

(六)门诊镇静费用:分别对先心病患儿提供100人次的免费水合氯醛镇静服务和10人次的静脉镇静服务,镇静费用分别为54.48元/人次和537.75元/人次,共1.08万元,由市财政支出。

(七)随访经费:计划分别对700名先心病确诊和待确诊的患儿、100名术后患儿进行随访,费用分别为40元/人/年和50元/人/年,共3.3万元,由市财政支出。

(八)项目管理费:计划对14000名新生儿进行管理,5元/人,其中:活产信息和初筛结果录入2元/人,补助市级项目管理单位3元/人,共7万元,由省财政支出。

(九)宣传教育费:0.8万元/年,由市财政支出。

(十)外出交流费:0.45万元/年,由市财政支出。

十、信息管理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使用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根据不同的职责和角色,信息平台涉及管理机构、筛查机构、诊断机构、治疗机构、新生儿家长端等5个机构/个人。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机构要按《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信息工作手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各开展筛查、诊断的机构指定专人每月5号之前将本机构上个月先心筛查工作报表发送至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儿童群体保健科(详见附件7),该工作量将作为考核和经费下拨的依据。邮箱:272368914@qq.com。

十一、项目监督评估及质量控制

在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成立市级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全市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本单位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所管辖单位质量控制工作。

质量检查包括各机构的筛查诊断能力、信息管理、随访等。市级质量控制小组每年要对全市所有助产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单位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控制,同时结合各项目执行单位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开展督导和质控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

(一)筛查率=实际筛查的儿童人数/当年应查儿童数×100%;

(二)筛查阳性率=筛查阳性的儿童人数/实际筛查的儿童数×100%;

(三)转诊到位率=转诊到位儿童数/阳性儿童数×100%;

(四)筛查阳性心脏超声检查率=心脏超声检查数/筛查阳性的儿童数×100%;

(五)阳性确诊率=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数/筛查阳性的儿童数×100%;

(六)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当年确诊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数/当年活产数×100%;

(七)死亡率=当年先天性心脏病死亡数/活产数×100%

附件1三亚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家长告知书

附件2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遗传代谢病、听力免费筛查和耳聋基因检测知情同意书

附件3海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本

附件4三亚市儿童健康诊疗转诊单

附件5三亚市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登记表

附件6三亚市诊断机构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信息登记表

附件7三亚市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信息月报表

附件8三亚市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流程图

附件9三亚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规范

附件10三亚市0-14岁儿童先心病各级各类助产、初筛、诊断治疗机构一览表

附件112022年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诊治查项目经费安排测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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