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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三亚市开展海南省学生眼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1-6/2021-00298
  •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06-29
  • 发文字号:三卫〔2021〕110号
  • 发布日期:2021-06-3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三亚市开展海南省学生眼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6-30 16:22:25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三亚市开展海南省学生眼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健委、教育局、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健局、三亚中心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国爱近视治疗中心三亚门诊部和三亚梁氏眼科门诊部:

2021年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督办的项目,为做好我市2021年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力争10月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琼卫妇幼〔2021〕3号)的精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2021年三亚市开展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亚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三亚市开展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琼卫妇幼〔2021〕3号)的精神,在总结2018-2020年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度继续在全市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民办)开展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1.搭建我市学生眼疾病防治网络,按“教育卫生部门组织→市级医疗单位筛查诊治→达到转诊条件者转省级医院医治→保健院档案管理”模式,形成“普查→追踪→分析→干预”全方位防治体系。

2.普及眼健康知识,改善学校、家庭视觉和眼卫生环境,端正学生用眼行为。

3.推动我市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普查能力建设,建立学生眼疾病档案,对影响学生眼健康的疾病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减少视觉损伤。

(二)具体目标

1.筛查年级的学生眼疾病筛查率达到90%。

2.学生眼疾病筛查阳性的个案随访率达到80%及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筛查对象

2021年计划分别选取全市幼儿园大班、小学三年级、初中一年级31804名学生进行筛查,各区任务数详见附件8。

(二)筛查组织

1.管理小组:成立我市的筛查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及保障小组,负责本市筛查项目组织领导、项目实施、协调保障等;委托市妇幼保健院作为项目实施具体管理单位,负责工作联络、协调、监督、档案及信息系统填报、整理和报送等。

2.筛查小组:设定5个筛查小组,由5家医院(含民营医院)负责。每个筛查小组由至少5名经培训合格的相关专业医务人员(至少有1名眼科医生、1名验光师)组成,负责项目的检查评估,原则上每个筛查小组另配1-2名信息员,进行资料收集及系统填报。

(三)项目流程

1.筛查准备:由学校先行向筛查小组提供《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向家长发放项目筛查告知书(附件4),家长签名后回收;学校组织填写《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单》(附件6)采集相关基础信息,提供筛查所需场地和配合人员。

2.筛查:筛查小组按检查项目逐项进行筛查,检查项目包括:视力检查、屈光度、33cm眼位、裂隙灯、小瞳验光、生物测量、眼压、眼底等,幼儿与中小学生各有侧重,筛查结果填入《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单》,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向学校反馈筛查结果。筛查单交由项目管理员留底保存。

3.干预:(1)个体干预。参照盲和视力损害国际标准(WHO2009),要求筛查结果为盲及视力损害≥1者转诊至省级医院(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省眼科医院等)诊断治疗,其余筛查结果异常者转诊至我市公立医院眼科门诊进一步诊断治疗。干预治疗费用按规定由城乡医保、医疗救助和个人支付等途径解决。(2)群体干预。市卫健委和教育局根据辖区各学校筛查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针对性的现场指导、讲座培训等宣传教育,改善学生用眼环境和行为,减少视觉损伤。

4.随访:市妇幼保健院应当对筛查结果异常者在半年内随访一次,随访方式为电话随访,内容包括:询问家长是否带孩子至医院做进一步诊断治疗、诊断及治疗结果。失访应注明原因,并将结果报送市教育局。

5.项目督导: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督导、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三、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8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教育局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完善筛查内容及流程。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建培训筛查团队,确定筛查学校,分解筛查任务,配置筛查设备;由筛查小组指导开展学校内部培训等。

2021年9-10月:筛查小组结合教学计划安排,开展项目筛查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筛查各项工作;专家组、保障组进行现场质控和督导。

2021年11-12月:市妇幼保健院总结项目年度成果,汇总形成工作报告,专家组形成技术报告,分别报送市级项目领导小组及省妇幼保健院。

四、经费保障

项目标准:筛查40.25元/人,其中1.登记(纸质和电子表卡填报、反馈)1元/人;2.现场筛查27元/人;3.筛查保障(包括设备、交通食宿、印刷等)2.25元/人;4.档案管理和阳性儿童随访2元/例(可分配做为个人收入);5.管理经费(包括项目组织、培训、宣传、督导及管理等经费)8元/人。2021年度省、市财政共投入经费12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配套经费98万元,市级财政配套经费30万元。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

五、组织保障

眼疾病筛查项目由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分别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和保障组(详见附件1)。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各职能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政府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本市项目领导、技术指导与工作保障组织,制定项目具体方案,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工作指南》(琼卫妇幼函[2020]8号)及《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三亚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卫函[2020]238号);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切实把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作为改善儿童青少年眼健康重要工作来抓。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项目人员、经费和设备统筹管理,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建立项目筛查组织,开展人员培训;负责辖区工作督导及考核;负责信息管理,建立学生眼疾病筛查系统;负责工作计划安排及进展分析汇报等。

2.教育部门:是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要主动做好组织保障、计划安排工作;积极提供筛查学校和学生基础信息;督促做好幼儿园及学校内部培训、现场筛查、健康教育等工作。

3.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协调联络具体筛查工作;负责档案及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筛查学生档案信息和阳性随访管理;组织培训、督导及考核等工作。

4.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负责筛查场地和协调人员保障,各筛查点提供50平米左右光线充足的场地、10平米左右照明相对较暗的房间各1-2间;负责提供并填写学生基础信息(尤其是学籍号/身份证号);向家长发放并回收筛查告知书;协助做好筛查组织,将筛查结果反馈给学生和阳性随访等工作。

5.筛查医疗卫生单位分工: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筛查5080人;三亚中心医院:负责筛查3025人:三亚市人民医院:负责筛查3027人;国爱近视治疗中心三亚门诊部:负责筛查14264人,三亚梁氏眼科门诊部:负责筛查6408人。

(三)加强信息管理

各筛查单位每日更新录入当天筛查个案,并将有关报表和数据报送至信息系统。系统包含《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登记表》《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单》《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月度统计表》《资金收支表》《每日进度表》等关键信息。筛查经费拨付依据和考核评估数据由系统导出。

(四)做好宣传倡导

教育、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共同做好项目宣传发动,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为载体,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作用,使眼健康防治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提高项目参与度。积极引导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为民办实事办实做好,增强群众获得感。

(五)严格考核评估

将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纳入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每周更新项目进展,每月由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的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进行1次现场督导、质控评估和工作分析。市专家组及保障组不定期对各筛查小组的工作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和技术督导,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


联系人及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李祥兵:88260533;

市教育局联系人杨标:88657855、陈昕:88657865;

市妇幼保健院韦辉:88255852。


附件1三亚市眼疾病筛查项目领导、专家、保障小组名单

附件2三亚市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流程图

附件3学生信息登记表

附件4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告知书

附件5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登记表

附件6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单(托幼机构使用)

附件7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8 2021年三亚市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各筛查小组任务分配一览表

附件9 2021年三亚市学生眼疾病筛查各区卫健委(局)、教育局联系方式

附件10 2021年学生眼疾病筛查经费使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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