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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1-6/2022-00400
  •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发文机关: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4-19
  • 发文字号:三老龄办〔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04-1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19 18:09:34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残联:

现将《三亚市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三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

(痴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呆风险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2022年我市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干预、延缓生活需要照护的老年人失智趋势,降低家庭与社会负担,提高家庭幸福感,促进健康老龄化。省委省政府将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工作列为2022年为民办实事事项,通过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工作,提升公众对老年人脑健康的关注,初步形成关注老年性痴呆、支持和参与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

二、筛查对象与范围

项目实施对象为三亚市辖区常住(包括本市户籍和在本市居住满半年以上)人口中年满60岁及以上(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包括:

1.轻度及以上失能(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包括日常生活中进餐、梳洗、穿衣、如厕、上下床、室内活动等方面需要照护)老年人;

2.残疾(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老年人;

3.有脑卒中病史的老年人;

4.主诉记忆力明显下降的老年人;

5.有精神方面症状的老年人。

三、项目目标

(一)加强脑健康知识宣传,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通过广泛宣传老年痴呆的危害和防治知识,普及早筛查、早发现、早干预的重要意义,全市开展老年痴呆防治知识宣传的社区(村)覆盖率90%以上。

(二)实施“知情自愿、应筛尽筛”。第四次中国城乡人口生活状况调查的数据显示,海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失能比例偏高,失能率为19.3%,据此估测,三亚失能老年人大约为2万人左右。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要求,全市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率达到70%以上。

四、项目任务及内容

(一)组织健康宣传。根据全省《脑健康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区要组织印刷相关宣传资料,在辖区政府、卫生健康部门、村居委会、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市区和村居的主干道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制作宣传栏、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宣传海报;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或筛查实施人员入户将致全省老年人的一封信(附件4)、宣传折页等送到老人家里;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讲座、互联网(融媒体)、户外宣传栏及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开展脑健康知识和老年性痴呆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居民对老年性痴呆的了解,减少偏见与歧视。各区要及时汇总宣传工作内容,于5月6日前将宣传工作总结和汇总表(见附件5)报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妇幼健康科。

(注意:各区要在脑健康体检海报、宣传单页及网络上主动公布辖区服务登记电话,便于服务对象、老年人家庭主动申报和预约筛查服务。)

(二)开展调查摸底。各区根据本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项目工作组,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辖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作用,整合卫生、民政、残联、社区等多部门掌握的情况,组织人员(网格员、民政专干、计生专干、社区工作人员、村医、家庭签约医生等)根据调查摸底范围及统计口径(附件2)对辖区常住人口中符合筛查条件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填写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摸底表(附件3-1)和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摸底汇总表(附件3-2)。

(三)组织培训。各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筛查任务数,确定实施筛查的单位和人员数量。在省统一培训基础上,若需再组织人员培训的,请自行与海南省人民医院老年医学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堃,68622320)联系,相关费用由专项经费支出。培训内容包括老年性痴呆相关科普知识、筛查方案工作任务及要求、筛查工具使用方法等。

(四)组织认知障碍筛查。

1.筛查方式。采取定点集中筛查、入户筛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工作开展。

2.现场筛查。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依托省政务云等信息平台使用线上专业筛查量表工具开展筛查。

3.结果告知。筛查工作人员在作出筛查结论后,应及时将个人筛查结果告知、推送给筛查申请人或家属。

4.健康指导。对存在认知下降或轻度认知障碍风险的老年人,筛查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脑健康和认知康复训练指导。

(五)项目管理分析。我市组织对各区筛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告建议。

五、健康干预

根据筛查结果,对疑似认知障碍的老年人,建议其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由神经科、老年科或精神(心理)科专业医生团队进行老年性痴呆诊断、治疗及预防干预等服务。依托医联体等,基层社区(乡镇)卫生机构要主动为不同患病程度的老年人提供干预、随访服务,开展针对性治疗。

六、项目经费保障

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项目127万元,由省级财政承担。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的宣传费、资料费、培训费、补助费(含上门服务、交通、误餐、康复训练指导)、慰问金(含为参与筛查的老年人准备的慰问品、宣传品)等。补助费和慰问金标准市区相关财政要求执行,补助费在完成项目任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支付给个人或团队,填写认知障碍筛查资金凭证(附件8)。各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估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经费按各区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量的一定比例拨付市县(见附件1)。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项目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或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和项目范围内老年人群特点,制定本辖区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于8月20日前完成筛查任务,切实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做实。

(二)聚焦目标任务,积极开展配合活动。项目实施阶段,要积极开展筛查活动进机关、企业、养老机构等配合活动,为离退休干部职工、在职干部职工亲属、孤寡老人中的筛查服务对象集中或上门提供服务,把省委省政府的对老年人的健康关怀传递千家万户。

(三)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开展评估。各区要定期开展项目质控和效果评估,及时掌握辖区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市卫健委配合和协调省级专家组对各区开展项目质控和效果评估。

(四)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各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各级组织作用,谋细谋实项目实施的细节,使实施计划更具操作性。要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在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基础上,统筹资金的使用与保障,确保筛查人员的真实性和项目实施的效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祥兵、林竹芸,88260533。

附件1项目资金测算表(分各区)

附件2调查摸底范围及统计口径

附件3-1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摸底表

附件3-2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摸底汇总表

附件4花十分钟时间给大脑打个分

附件5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宣传工作汇总表

附件6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7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件8认知障碍筛查资金凭证(建议样表)

附件9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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