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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健委、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科卫健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和指导方案》要求,完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监测体系,综合评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膳食指导和营养宣传教育,制定《三亚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和指导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三亚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和指导方案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亚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亚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和指导方案
为综合评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开展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和指导,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掌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学生的营养健康和生长发育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和膳食指导,为政府制定和调整学生营养相关政策、缩小城乡差距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对象和内容
从2021年开始,三亚市开展学生营养健康常规监测。监测学校、班级和学生要保证样本代表性,保持相对固定,实施跟踪监测。(监测学校名单详见附表)
(一)常规监测对象
按随机抽样的原则,在城市和农村分别抽取10%左右的小学和初中学校作为常规监测学校。常规监测学校的选取兼顾学校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以及城市、中心校、村小和教学点比例。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以教学班为单位,每个年级抽取1-2个班,约40人,男女生各半,参加常规监测。
(二)常规监测指标
学校和学生的基本信息来源于“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或“学籍管理系统”。实施监测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进行核实。
--监测实施情况,包括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补助标准、当地经济水平等信息。
--学校实施情况,包括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食堂建设、饮食供应、健康教育、营养宣传、体育活动等信息。
--学生身高和体重,采用统一设备,测定晨起空腹身高和体重,精确到0.1cm和0.1kg。
三、监测时间
从2021年开始,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教育部门配合,第一年开展培训、现场调查和数据录入,于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健康体检、问卷调查和数据报送工作。
四、监测数据报送与报告
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第二年6月前,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监测评估报告。各单位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丢失和泄密。
五、营养宣教和膳食指导
结合监测发现的问题,依据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利用“学生电子营养师”等配餐系统指导学校合理供餐。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推进营养校园和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试点,培养学生均衡膳食和勤俭节约的理念。
六、调查人员
参与调查人员由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卫健委(疾控中心)及各相关学校负责人组成。
七、组织实施
(一)在市卫健委、市教育局领导下,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三亚市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工作,包括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的方案制定、数据汇总、督导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监测学校的宣传教育及填报的监测表格和数据信息由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并收集上报至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和指导工作,各级教育部门与疾控机构密切配合,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健康中心)编制的工作手册具体要求,组织学生和家长参与监测评估,开展膳食指导和营养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经费,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培训督导检查,严格质量控制,按期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和指导。
附录:附录1监测学校名单
附录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县(区)基本情况表(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