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与意义是什么?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相关举措的通知》(琼卫基层〔2022〕3号)文件要求,为激励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坚持以服务基层发展为出发点,以提升基层服务效能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激励导向,发挥政府激励引导作用,建立一套能“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促进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满足广大群众获得基本卫生服务及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设置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和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保障(育才生态区及各市级医院选派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在编全科医生由市财政保障。
二是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市属区用”“区属村用”招聘时可根据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三是优化岗位管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按需设岗,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实行考上即评。
四是实行弹性退休制。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任职期间与在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五是强化绩效考核激励作用。各区、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取得中级职称后连续工作满10年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