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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31-6/2023-00509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3-03-03
  • 发文字号: 三卫函〔2023〕86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03-10 11:51:53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三亚市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科教卫健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育才医院、市健教所:

现将《三亚市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琼厅字〔2023〕3号)和《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老龄办发〔2023〕1号),我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2022年,我市积极开展省级为民办实事事项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脑健康水平,2023年,我市继续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服务并针对筛查服务中发现的风险人群开展认知康复数字疗法试点。

二、项目目标

(一)提高痴呆防治知识知晓率。广泛宣传老年人痴呆的危害和防治知识,普及早筛查、早发现、早干预的重要意义,引导老年人树立脑健康主动管理理念。

(二)构建认知障碍社区防控管理网络。对全市参与试点的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认知康复软件/服务及其辅助设备,对风险人群进行定期健康风险监测管理。

(三)推进示范性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确定1个社区作为我市老年人示范性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提高公众对失智症的认识与接纳,消除对失智症患者的歧视。推行失智症早期社区预防及干预,降低失智症发病率。

三、项目服务对象与范围

认知障碍筛查服务对象为全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数字疗法服务对象为筛查结果提示有认知下降或认知损伤且有诊疗意愿的部分老年人群(含2022年筛查试点中筛查结果为认知下降和认知损伤的老年人群)。

四、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一)加强科普宣教。根据全省《脑健康宣传工作方案》,市健教所负责加强科普宣教,组织印刷相关宣传资料,依托各区、各社区(村、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讲座、互联网(融媒体)、宣传栏及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开展脑健康知识和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老年痴呆防治知识宣传的社区(村、居)覆盖率达90%以上。

(二)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参与试点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的相关人员及时参与省级培训。

(三)开展筛查服务。结合脑健康宣传和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引导我市常住老年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利用筛查工具开展筛查工作。对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老年人可在家人或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使用筛查程序完成筛查。

(四)实施数字疗法干预。按照调查摸底情况和我市的任务量,委托三亚市人民医院采购7套认知康复软件/服务及其辅助设备,并配置给参与项目试点任务7家机构(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中心医院、吉阳区海罗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天涯区三亚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棠区林旺卫生院、崖州区崖城卫生院、育才医院)各1套。参与试点任务的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对初筛结果为认知下降或认知损伤的老年人,经专业评估认定且有诊疗意愿的列为建档服务对象,按要求实施数字疗法康复工作。需药物干预、治疗的人群,转入医疗机构诊疗体系按常规诊疗服务。

(五)建设示范性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结合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选择三亚市吉阳区卓达社区开展我市示范性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

(六)项目业务管理指导。由市人民医院负责人员培训、业务督导评估、数据信息统计报送等。

五、项目实施计划

3月份制定相关方案、加强科普宣教;

4月份加强科普宣教、开展认知康复数字疗法建档摸底、开展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

5—8月份开展认知康复软件/服务及其辅助设备招标采购、组织人员培训,组织开展认知障碍筛查服务和认知康复数字疗法干预工作;

9—10月份督促、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开展查漏补缺、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汇总工作情况。

六、项目经费保障

项目经费80.5万元,省级财政承担,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认知障碍筛查系统部署、认知康复软件/服务及其辅助设备采购、试点机构补助、风险评测报告和项目管理分析等方面。承担试点任务的医疗机构补助经费按摸底确定的任务量划拨给相应机构(见附件1),并对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机构补助经费可用于因试点任务增加工作量的个人补助费(含上门服务、交通、通信、误餐、康复训练指导)和为参与康复训练老年人准备的慰问品、宣传品等方面支出。各实施单位要在项目结束时完成资金支出,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估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试点机构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或工作专班,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切实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做实。

(二)加强指导,定期评估。项目实施阶段,我市将联合省级专家指导组定期组织实施情况评估,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配合督查、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开展。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加强资金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市人民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采购工作,各区、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性和项目实施的效果。

联系人及电话:李祥兵、林竹芸,88260533。

附件1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2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3三亚市老年人认知康复数字疗法任务分解表

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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