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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1-6/2019-00145
  • 主题分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发文机关: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9-20
  • 发文字号:三卫函〔2019〕534号
  • 发布日期:2019-09-2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9-29 09:00:22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三亚市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三府办〔2019117号)要求,我委制定了《三亚市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920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三府办〔2019117号)精神,不断优化我市卫生健康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打造良好卫生健康发展环境,全方位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全民健康,现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创示范、提能力”的思路,加强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人才队伍引进与培育,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优化我市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全面启动重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项目建设,2020年底,全市基本完成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棚户区改造配建的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站)除外)。构建“15分钟城市健康服务圈,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促进医疗卫生健康资源的均衡布局和有效利用,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资源配置格局,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新秩序,市、区、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面实现人人享有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的目标。通过合理规划,分步部署,有序推进地加强医疗队伍人才引进与培育,实现全市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4人,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3.67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国平  主任

副组长:刘凤娟  副主任

郑通勤  副主任

陈丽华  副主任

唐志坚  副调研员

施小兵  副调研员

  员:陈     中心医院院长

            周德垒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负责人)

            周玉海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王天松   市中医院院长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林明强   市预防疾控中心主任

            陈少敏   天涯区卫健委主任

            陈小鹤   吉阳区卫健委主任

                 崖州区卫健委主任

            吴永恺   海棠区卫健委主任

                 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局长

  喻    办公室主任

            杨建培  人事科科长

                规划信息科科长

                医政医管科科长

            沈雪梅  政策法规科科长

            吴晓冬  体制改革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信息科,黄博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内容

(一)重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牵头科室:规划信息科,责任科室及有关单位:医政医管科、法规科、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1.三亚市重点医疗机构项目建设7家(详见附件1)。

2.三亚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装修8家,配建2家,新建6家,该扩建5家(详见附件2)。

3.三亚市卫生健康服务站装修4家,配建2家,新建4家,改扩建2家(详见附件3)。

4.三亚市村卫生健康服务室装修17家,新建24家,改扩建22家(详见附件4)。

(二)人才队伍建设(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科室及有关单位:规划信息科、医政医管科、法规科、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1.开展三亚市“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招聘工作

(1)严格刚性引进制度落实。通过省“好医生、好院

长”平台及省、市组织的“聚四方之才”等各类招聘会,刚性引进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的卫生技术人才及学科带头人。

(2)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通过聘用优秀退休医生、“候

鸟型”人才及“京医老专家百人团”等智力帮扶项目吸引省外高层次人才。

(3)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工作,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4)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申报

“南海名家”项目,提升卫生人才名人效应。

(5)加大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教育培育。

2.落实《三亚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区用”“区属村用”工作方案》。

每个村卫生室都配备一名村医。按2010年编制部门核定的市各医疗机构编制总量,形成“市属区用”编制“周转池”(市属四家公立医院和育才医院编制集合)和“区属村用”编制“周转池”(四个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集合)。计划组织招聘编内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含“市属区用”,“区属村用”)以及区级编外人员招聘。

3.印发实施《三亚市基层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分配改革实施方案》。

通过公共财政对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贴支付方式改革和薪酬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补贴机制,通过改革基层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分配制度,使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并按基层医疗机构区域远近和艰苦程度大幅提高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乡村医生补助待遇。目前,正在开发绩效考核软件,并在3个卫生院和4个村卫生室开展试点工作,争取10月份在全市铺开。

(三)行政审批(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及有关单位:医政医管科、各区卫健委、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1.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简化办理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多机构备案、医师执业注册许可、护士执业注册许可程序,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时间和办理标准,加快办理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息归集公示等工作优化准入服务。

2.改善行政审批制度,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

组织卫生监督员深入学习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卫生监督员对“轻审批、重管理”的认识,为探索告知承诺制工作打开新局面。

3.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卫生规范化场所建设。

通过对我市星级酒店消毒间、布草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游泳场所卫生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全市住宿场所卫生规范化建设评定工作,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培训、督促消毒间和布草间建设、规范游泳池管理,对递交申请的住宿场所卫生进行现场评分,遴选卫生设施及管理较好的星级酒店为公共场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给予鼓励,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星级酒店卫生规范化建设。

4.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

根据“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转变执政理念,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规范执法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卫生执法随机抽查制度,解决卫生执法中的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良性发展环境。

5.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健全“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确定随机抽查的频次。

6.建立违法必究,违规必惩机制。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在我委门户网及诚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持续推进“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牵头科室:体制改革科,责任科室及有关单位: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1.建立健全区域性紧密型医联体组织构架和体制机制。全市5个紧密型医联体要加强完善内部组织构架,建立健全医联体相关管理、运行体制机制,落实医保基金、人员、业务、财务、绩效等的“五统一”管理。

2.促进市级医院医疗资源有效下沉,建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医联体市级牵头医院主动向医联体内成员单位开展人员帮扶、技术帮扶和设备帮扶,提升基层的总体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打通基层医疗机构同市级医院的远程诊疗和双向转诊,实现患者首诊在基层,双向转诊取得阶段性成效。

3.加强按参保人头总额预付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按时按季度预拨医联体牵头医院按参保人头总额预付医保资金,理顺紧密型医联体各单位间医保基金审核、结算、支付程序,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和监督。

(五)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行动(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责任科室及有关单位:党群科、法规科、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1.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保健”为名开展诊疗活动、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

3.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严肃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5.从严查处影响行业发展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打击查处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黑恶势力。打击查处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

(六)信息化项目建设(牵头科室:规划信息科,责任科室及有关单位:医政科、疾控科、法规科、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1.构建全市卫生系统光纤专网和数据中心。完成三亚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向上连接省卫健委,向下延伸至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横向连接社保等相关行政部门。

2.完善三亚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病历。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云平台及妇幼保健、慢性病、分级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各医疗机构的居民健康、公共卫生等信息的连续保存、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实现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医院、医生和医疗行为进行监管。

3.建立覆盖全市11家卫生院和4家市级公立医院的远程医疗会诊和区域影像、心电、检验、病理平台。实现与省级远程会诊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医疗服务的均等化,有效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开发健康三亚微信公众号、电子健康卡平台和统一结算支付平台,打通互联网线上医疗服务与全市各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瓶颈,全面实现线上线下一体运行,通过健康三亚微信公众号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预约挂号、诊间缴费、医保结算、档案查询、电子处方流转、健康宣教等医疗健康服务。

五、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的文电、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及信息发布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拟订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卫生健康人才政策,负责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拟定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产业人才规划和政策,负责干部培训、人事管理、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三)规划信息科组织拟定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监督、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申报,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全市卫生医疗健康事业统筹、协调、推进,研究我市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需求。

(四)法规科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负责信访、投诉和本系统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监督指导规范性执法行为,已发受理并限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

(五)体制改革科承担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

(六)医政医管科负责卫生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负责医疗纠纷预防与调处,组织指导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等专业人才培养与培训。

(七)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负责具体落实各辖区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八)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专题工作会,听取各责任科室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存在问题。各责任科室及有关单位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对接工作。

(二)三亚市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牵头科室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及有关单位协调配合推进,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督促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三)各责任科室须将本单位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倒排项目完成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按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大督查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对工作和责任不落实、不作为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从严问责。

 

附件:1.三亚市重点医疗机构项目建设计划表

     2.三亚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计划表

     3.三亚市卫生健康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计划表

     4.三亚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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