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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2019年肿瘤随访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1-6/2019-00118
  •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发文机关: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5-13
  • 发文字号:三卫函〔2019〕287号
  • 发布日期:2019-05-1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2019年肿瘤随访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14 08:12:39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9年三亚市

肿瘤随访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三亚市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确保高效有序地开展肿瘤监测工作,以便为三亚市公共卫生服务决策和癌症控制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国卫疾控发〔2015〕6号)、以及《肿瘤随访登记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13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三亚市肿瘤随访登记工作方案

 

肿瘤随访登记工作是中央补助地方慢性病防治项目,我市肿瘤登记工作自2009年开始启动,是国家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的城市点。为持续、系统地收集肿瘤登记资料,掌握我市居民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情况,确保高效有序地开展肿瘤监测工作,以便为公共卫生服务决策和癌症控制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2019年三亚市肿瘤随访登记工作方案》。

一、主要指标

(一)肿瘤报告发病率>250/10万,报告死亡率>180/10万;

(二)病理组织学诊断所占比例(MV%或HV%)>66.5%;

(三)只有死亡证明书所占比例(DCO%)<15%;

(四)同期登记的死亡与发病数之比( M:I)介于0.6~0.8之间;

(五)部位不明所占百分比(U&O %)<5%。

二、登记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登记(发病报告,死亡报告)+随访(每年一次)。

(二)报告范围:全部恶性肿瘤(癌症)(国际疾病分类为C00-C97)以及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D32.0-D33.9和D35.2-D35.4)。

(三)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四)填报要求

1.凡具有本地区常住户口,在门诊、病房或通过健康体检、疾病普查等方式发现的,经病理、X线、CT等检查确诊的当年新发病例,均应填报。

2.对肿瘤复发和转移病例,若原发漏报,应予补报,并需核对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

3.若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两次原发癌,需分别填报。

4.每个肿瘤病例来本单位就诊时,不论是否已由外单位确诊,均需填报。

三、登记工作方法

(一)肿瘤月报表

月报表应体现肿瘤发病报告及死亡报告两个方面,即一个肿瘤病例从发生到死亡应报告两次,即发病报告一次,死亡时再报告一次。如该病例发病、死亡报告在同一月,则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发病和死亡同报”。月报表应一式两份,一份报“市疾控中心肿瘤登记处”,一份由医疗机构留底保存。市综合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场医院的当月“肿瘤月报表”的上报时间建议规定为次月的10日前。月报表必须与报告卡所登记内容完全一致,资料必须妥善保管,按年度分类存放。

    (二)报告流程

1.肿瘤发病报告 

(1)接诊医生对首次接诊的恶性肿瘤病例,填写“报告卡”。

(2)“报告卡”每日由专人收集、汇总,登记至“肿瘤月报表”并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3)责任报告单位应至少每月一次将所有“报告卡”和“肿瘤月报表”集中寄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4)对已报出的病例,应在其门诊或住院病历首页加盖“新病例已报”或“更正诊断已报”印章。

2.肿瘤死亡报告

肿瘤死亡信息收集途径与发病信息收集途径基本一致。已经登记在册的肿瘤病例死亡后,须再次填写月报表上报。上报的时限同发病报告。

(三)病例收集途径

1.医疗机构接诊的发病和死亡恶性肿瘤病例。

2.乡村(社区)医生和防保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随访中获取相关病例和信息。

3.各医疗机构通过死因监测获得恶性肿瘤死亡病例资料,并核对发病信息进行死亡补发病。

(四)上报病例的审核与管理

1.肿瘤病例审核

各区肿瘤登记相关人员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在后台审核端对在线上报的病例进行审核,包括查重、逻辑查错等。目前同一医疗机构重复上报的病例,系统将自动识别重复,并将重复病例归为随访数据。不同单位上报的重复数据,需后台审核识别。

2.死亡补充发病

由于肿瘤死亡是我国目前死因顺位的第二位(第一位为心脑血管疾病),各登记处定期将死因系统的肿瘤死亡资料与肿瘤直报平台报告资料进行核对,对漏报病例务必补报。对只有死亡卡而没有发病卡(即发病漏报)的病例应进行追溯调查,获得相关诊断信息(肿瘤的部位、病理学类型诊断日期等),登录系统补充报告肿瘤发病卡。

3.报告卡的存放

报告卡经编码、剔重并完成年度统计后,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4.肿瘤病例的随访

要求做到被动和主动随访,被动随访即每月定时将肿瘤死亡报告资料与发病资料进行查对,掌握肿瘤病例的生存情况;主动随访即定期开展电话或入户访问,填写随访记录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本辖区肿瘤登记报告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统计、卫生、新农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为辖区肿瘤登记工作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二)各级肿瘤登记处

1.负责本辖区肿瘤登记工作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肿瘤登记工作相关方案,建立肿瘤登记工作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肿瘤登记相关信息的收集、审核、分析、报告和反馈,数据的管理与备份,开展本辖区肿瘤登记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3.定期开展肿瘤登记数据质量评估,定期与医保、公安、民政等部门核对人口、出生、死亡资料,及时反馈基层开展查漏补报,定期组织开展肿瘤发病漏报调查和肿瘤病人结局随访工作。

五、进度安排

2019年1-12月  肿瘤病例的收集与报告

2019年4月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2019年7-8月   上半年督导考核

2019年12月    年终督导考核,撰写2019年度工作总结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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