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为落实省、市指挥部登革热防控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压实登革热防控督查责任,做好我市登革热防控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督导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截至8月12日,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70家,下达整改意见书57份。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门诊日志登记、传染病报告管理、医务人员登革热防治知识培训和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强化首诊负责,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开展登革热诊疗培训,规范诊疗过程,减少误诊漏诊。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要做好本单位蚊媒控制工作,防范登革热传播风险。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市疾控及市卫生监督所成立工作督导组。疾控督导组将对各区、各医疗机构的登革热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级疾控机构做好检测试剂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坚持“逢疑必检”,加强门急诊,特别是呼吸科、皮肤科等科室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诊疗技术培训,全面启用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对所有发热病人开展NS1抗原检测;卫生监督督导组将对全市发热门诊进行专项执法,要求不具备接诊能力的医疗机构禁止接诊可疑发热病人,落实及时报告并转诊至发热门诊,确保无漏报,重罚一批不落实防控措施的医疗机构并进行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