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遴选综合审计服务机构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综合审计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综合审计服务。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100,000.00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内容:
1.三亚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资金使用审计。
2.三亚市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资金使用审计。
3.三亚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四)采购方式:
将多个资金审计服务合并公开遴选,确定1家审计服务商统一承接全部项目,参选单位须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分项目单独响应。
(五)结算要求:
各资金审计服务项目分别开展现场实施,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按各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分项验收、统一结算。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注: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许可(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具有依法敫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响应时无需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要求
(一)提交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18:00。
(二)申报文件要求:
依照预算标准提供报价单,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材料一并打包密封。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均需密封,材料不齐全、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材料未按要求盖章密封的视为无效。
(三)提交文件方式:
现场提交或邮寄至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674号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群科304室。
(四)其他:
具体事宜由我委党群科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88271790)。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