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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公众号、服务号”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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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3:38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公众号、服务号”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政策宣传、健康科普、便民服务、互动交流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健康三亚”品牌影响力与公共服务效能,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众号、服务号”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服务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新媒体平台的资讯编纂、发布、更新,包含〈健康三亚〉〈三亚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

三、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及双方意愿,可按相关规定优先续约。

四、采购预算:约人民币18.5万元。

五、遴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具有出版、印刷、发行报纸、广告等相关经营范围和资质;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1家以上的,由委托方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1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可以选择此家为中选单位。遴选结果则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

七、报名材料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项目报价清单和文件;

(五)单位在“信用中国”查询并打印的全部信用记录(网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

(六)项目新增机构接入服务方案及项目服务团队。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密封,封皮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接受报名,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接受报名单位: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点: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674号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898-8827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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