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申报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财务咨询服务单位和法律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开展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公开征集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咨询服务单位和法律咨询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报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财务咨询服务单位和法律咨询服务单位
三、工作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债券发行咨询、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事宜。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企业同时报名。如有出现,视为无效报名;
(五)评估机构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评估师队伍比较稳定,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务实力能满足客户要求。
五、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类似项目业绩、报告规范性、服务团队整体评价和评估服务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
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一家以上的,由委托方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可以选择此家为最终中选单位。遴选结果则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
六、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的全部信用记录(网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三)类似项目业绩;
(四)提供报价函(明确报价金额并列明报价依据及计取方式);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七)单位其他中选的优势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服务费计价及支付
服务费以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成功发行为依据,本项目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执行,财务咨询服务费用不高于4万元/每个项目,法律咨询服务费用不高于0.5万元/每个项目。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指定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接受报名,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地址: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674号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3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88361673)
九、解释权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且以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为准。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