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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强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健局,委属委管各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健全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机制,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行为,提高无偿献血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激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我委决定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内实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享受对象
在三亚市域范围内参加无偿献血(含全血、血小板和造血干细胞)的人员,不限户籍。
二、政策享受时限
自献血之日起一年内,不限次数。
三、政策优待内容
(一)无偿献血者凭纸质献血证或电子献血证,在市属公立医院就医时免普通门诊诊查费。
(二)无偿献血者如为海南省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免除一般诊疗费;如为海南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一般诊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由医疗机构自动免除。
(三)民营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在门诊挂号处、收费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标志标识,提示引导相关人员享受减免待遇,并协助做好退费等工作。同时,通过公众号、LED屏、宣传海报等渠道宣传政策细节。各区卫健委负责指导辖区基层医疗机构落实优待措施。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