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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服务参考指引(试行)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1-6/2020-0017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0-03-02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03-03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服务参考指引(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3-03 08:47:28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健委、各预防接种单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参考(试行)的通知》(琼卫疾控函〔2020〕12号)的要求,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接种服务的评估结果,我市将于3月6日起逐步科学、有序恢复常规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服务参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三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服务参考

(试行)

2.三亚市各区预防接种门诊联系电话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三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服务参考

(试行)

 

接种疫苗是预防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最佳手段,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展预防接种服务新冠肺炎的风险。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预防接种服务,特制定本预防接种服务参考

疫情期间接种单位要求

(一)做好接种场所通风换气和日常预防性消毒接种场所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安装通风设备禁止关闭门窗使用空调接种场所在开展接种前要进行预防性消毒,严格落实每日运转后预防性消毒措施,每日上、下午开诊结束后无人时使用紫外线或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有人条件下可使用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地面物体表面桌椅、门把手、电脑键盘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进行消毒。

(二)预防接种服务通道和接种区域要与其它区域隔离分开。接种单位应设立预防接种服务专门通道,与医院日常就诊和发热病例就诊通道隔开,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避免与接种单位的临床医护人员病人就医者等接触

(三)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进出口处、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免洗消毒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使用过的口罩按医疗废弃物收集

二、预防接种管理要求

(一)合理安排开诊时间做好接种计划和预约增加常规运转次数与天数,适当减少每次或每天运转预约接种人数,每天预约接种人数不超过30人,优先预约超过国家建议接种程序期限和快到期限的儿童,优先安排含麻疹成分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百白破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群QQ微信公众号和金苗APP等方式加强预约工作。预约时要询问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健康状况及流行病学史14天无发热史没有去过疫区没有接触过新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或密切接触者方可安排预约

(二)做好现场管控建立良好的接种秩序避免人员聚集或减少聚集机会与时间。要求每名受种者只允许一名监护人带到门诊接种,要求接种者与监护人在排队等候、登记、预检、受种和留观过程中,与其他受种者和监护人保持1米以上适当距离暂停组织家长课堂等聚集性活动,同时加强新冠肺炎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三)实施接种门诊外健康询问与体温检测工作。要求所有进入接种单位的受种者2岁以下儿童不强制要求)及其陪同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入预防接种门诊的每名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要例行健康询问与体温检测,有条件的接种单位应配备手消毒剂,要求进入人员进行手消毒;如发现发热者劝导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按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及时报告置。

预防接种人员要求

(一)接种工作人员要固定。接种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有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接触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接人员,且接触时未采取有效防护人员,或来自疫区人员未通过14天隔离医学观察,均不安排参与预防接种工作。

(二)严格做好自身防护。现场接种工作人员要按高于一级防护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并佩戴KN95或N95口罩(无呼吸阀),若无N95则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须进行手卫生口罩脏污或潮湿后应立即更换;预检台和接种直接接触受种者重点岗位人员在为每一位受种者实施服务前做好手卫生,做到一接种一洗手消毒,建议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三)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接种人员要执行每天健康监测工作,并做好登记,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腹泻等症状应暂离工作岗位主动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其它以上未提及的,按日常规范接种工作要求执行。

四、疫情期间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要求

若受种者受种者同住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暂缓预约接种

1感染新冠肺炎

2近一个14天内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314天内去过疫区

4受种者接触的家庭成员中14天内有发热症状

二)前往接种门诊要事先进行预约核实接种时间段减少在接种门诊不必要的停留时间避免与临床科室人员、其它医疗门诊和住院患者接触

(三)受种者和陪同人员前往接种门诊之前要自行测量体温评估自身健康状况若受种者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取消预约暂不接种

(四)前往接种门诊最好搭乘私家车前往,减少陪同人员受种者和陪同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五)接种结束返家后应密切关注受种者的身体状况如有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发热局部红肿等一般能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如有其他不能缓解的不适及时联系接种单位或到属地医院就诊

五、加强督导检查工作

各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要加强管理,督导检查,防止出现预防接种人员较多,引起人员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

  

附件2

三亚市各区预防接种门诊联系电话

区域

接种门诊

咨询电话

区域

接种门诊

咨询电话

吉阳区

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8666150

天涯区

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8258755

月川社区卫生服务站

88664985

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88254830

大东海社区卫生服务站

88286930

南边海社区服务站

88217641

红纱社区卫生服务站

88221951

春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88270114

鹿回头社区卫生服务站

88213202

高峰卫生院

13876862336

田独卫生院

88710049

凤凰卫生院

88693652

荔枝沟卫生院

88385489

马岭卫生院

88911522

丹州社区卫生服务站

88985936

金鸡岭社区卫生服务站

88865122

南新医院

88715997

三亚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8368541

崖州区

崖城卫生院

88707007

高峰医院

88981289

梅山卫生院

88890120

西岛社区卫生服务站

15109802733

保港卫生院

13876442811

海棠区

林旺卫生院

88750902

南滨医院

31097819

林旺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88755230

育才医院

88953566

藤桥卫生院

18889915390

市妇幼保健院

88023973

南田医院

8881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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