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三亚市卫健委新办公地点(原市疾控中心)改造装修项目监理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现我单位拟选取一家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监理公司,委托其负责三亚市卫健委新办公地点(原市疾控中心)改造装修项目监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三亚市卫健委新办公地点(原市疾控中心)改造装修项目监理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项目监理预算费用:44311元(最终费用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资金来源:财政专项经费
四、工作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五、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本单位执业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诚信档案手册并加盖公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有效证件;
(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企业同时报名。如有出现,视为无效报名;
六、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业绩、投标文件规范性、服务团队整体评价和监理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
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一家以上的,由委托方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可以选择此家为监理单位。遴选结果则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
七、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的全部信用记录(网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三)公司业绩;
(四)公司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六)单位其他中选项目的优势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监理费计价及支付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以市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为依据,最终以结算审计结果金额从项目专项经费支付。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指定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接受报名,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接受报名单位: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解放路546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88259661)
十、解释权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为准。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