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三亚市医美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我委拟委托三亚市医美产业规划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三亚市医美产业发展规划》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8万元
四、工作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三亚市医美产业发展规划、组织专家评审等相关事宜。
五、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2人以上)必须是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或其他合法注册社会智库的在职人员,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相关领域情况,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研究业绩、社会信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提供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规划相关成果汇报及评审会。
项目负责人应精心组建规划编制团队,鼓励组建跨地区、跨领域、跨学科的项目专家组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六、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服务团队整体评价和服务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
七、保密要求
所有报名参加比选的编制单位均应对我方提供的项目数据、说明、图纸、文件、电子文档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所有报名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目的将项目相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一家以上的,由委托方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可以选择此家单位。遴选结果则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
八、报名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政府项目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根据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及预算。
(四)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资料印刷费、会议场租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具体数额由报名机构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指定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接受报名,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接受报名单位: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三亚市卫健委406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88361673)
十、解释权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以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终解释为准。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