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卫生执法检查工作
信息报告系列(152)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卫生执法检查工作,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行政执法支队组成医疗执法检查组、公共卫生执法检查组和疫情防控宣传督导组,对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社区及村委会开展卫生执法巡查。截至6月23日,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305人次,车辆723车次,执法检查场所3803家次,其中医疗机构1871家次,疾病控制机构6家次,消毒产品经营单位40家次,省三亚监狱等特殊机构11家,医疗废物处置公司5家次,留置医学观察点24家次,打击非法行医7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491家次,学校230家次,景区12家次,花岗岩企业1家,采石场4家次,水泥厂2家,混凝土搅拌站3家次,农贸市场2家,社区、村委94家次,下达卫生执法意见书1535份,立案查处13家,责令改正812家,追踪整改落实124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
6月23日,出动卫生执法人员9人次,车辆3车次,执法检查场所41家,其中医疗机构4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7家。
(一)医疗机构卫生执法。监督巡查医疗机构4家,下达执法意见书4份。医疗机构均未接诊发热病人,且现场未发现有接收发热病人;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措施不规范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医疗机构负责人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并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要求继续加强医疗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公共场所卫生执法。共巡查37家公共场所(其中对解放路现代城15家美容美发场所进行整治)具体情况如下:主要检查复工场所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体温检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场所清洗消毒、空调清洗消毒、卫生管理档案、废物处置、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公共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卫生信息公示、公共场所禁烟等情况。发现问题:部分公共场所卫生信息公示不齐;部分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针对发现的问题均责令整改。
(三)无群众投诉事件。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行政执法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