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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中共三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三编字〔2020〕45号)文件,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健康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卫生健康改革,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卫生健康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各区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3.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执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4.协调推进全市医疗健康产业和康养产业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办医工作。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医养结合和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5.深化医疗领域对外开放,推进医疗资源合作,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和优秀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军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统筹发展。
6.制定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加强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9.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建立我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10.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11.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管理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组织实施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工作。
13.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必须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三亚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家庭发展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建议,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三亚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三亚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发现食源性疾病事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并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等,并将结果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行业管理的政策并指导落实,发现医疗服务行业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处理。
(三)机构设置情况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设置13个科级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人事科
3.规划信息科(健康产业科)
4.财务科
5.法规科
6.体制改革科
7.疾病预防控制科
8.医政医管科(科技教育科)
9.老龄妇幼健康科(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0.卫生应急办公室
11.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2.中医科
13.党群科
14.基层卫生健康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行政单位
2.三亚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
3.三亚市中医院事业单位
4.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事业单位
5.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
6.三亚市麻风病防治中心(三林医院)事业单位
7.三亚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事业单位
8.三亚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事业单
9.三亚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事业单位
10.三亚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11.三亚市育才医院事业单位
12.三亚市医疗卫生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13.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事业单位
14.三亚市健康教育所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170.7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98170.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51238.47万元、上年结转808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8845.76万元;支出总计98170.7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2.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999.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5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2.38万元、其他支出35691.8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325.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317.49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82.79万元,占10.08%;卫生健康(类)支出52999.85万元,占89.34%;住房保障(类)支出342.38万元,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4.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04.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9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339.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4.71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7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92.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0.98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42.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主要是工作经费支出压缩。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81.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71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15589.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63.38万元,主要是增加疫情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0.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30.01万元,主要是中医项目支出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1.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4.68万元,主要是减少项目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723.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9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43.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10.91万元,主要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支出压缩。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4230.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5.81万元,主要是疾控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8008.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72.92万元,主要是增加疫情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主要是经费支出压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107.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58.44万元,主要是经费支出压缩。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282.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62.28万元,主要是增加疫情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7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3万元,主要是经费支出压缩。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489.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0.92万元,主要是2021年项目支出进度慢,核减预算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2年预算数为2842.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4.11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27.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34.31万元,主要是2021年项目支出进度慢,核减预算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2.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38万元,主要是2021年项目支出进度慢,核减预算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2.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9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88.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18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447.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4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此项目属于新增公开项目。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357.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40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42.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4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三、关于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425.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1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415.3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2年无出国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0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3.85%。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预算安排。公务车保有量53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6.9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6.71%。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预算安排,计划接待90批458人。
(二)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2年无出国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8845.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845.76万元,主要是去年未安排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153.90万元,占8.12%;
其他支出(类)支出35691.86万元,占91.8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78.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主要是上年未安排此项基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75.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主要是上年未安排此项基金。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5691.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主要是上年未安排此项基金。
六、关于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343606.15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343606.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3669.78万元,占15.6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238.47万元,占14.91%;事业收入232536.41万元,占67.68%;其他收入6161.50万元,占1.7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570.17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支出。
八、关于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33576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85.67万元,占71.47%;项目支出95781.01万元,占28.5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933.13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2年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11.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66.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66.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3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4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88834.3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