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2026年季节性老年人公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局:
为进一步加强季节性老年人公寓的公共卫生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在公共卫生领域存在的乱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委制定了《三亚市开展2026年季节性老年人公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并贯彻落实。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3日
(联系人:杨先生、陈先生,联系方式:88259538)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开展2026年季节性老年人公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三亚市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三亚市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公共卫生安全监管,规范老年人公寓卫生管理行为,防范季节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保障入住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三亚市季节性老年人口流动特点(冬春季节入住量激增、夏秋季节环境易滋生病媒生物等),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牵头,联合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局及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季节性老年人公寓综合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标
以“全覆盖、零死角、保安全、促规范”为核心,通过市、区两级多部门联合“综合查一次”,全面排查三亚市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育才生态区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医疗服务、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老年人公寓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补齐防控短板;加强市、区部门协同联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构建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公共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守护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为一次性综合检查,专项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覆盖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和育才生态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5月27日):召开市、区联合检查工作会议,明确市、区各部门职责、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统一检查标准和流程,强化各部门、各区协同配合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5月28日日-6月19日):按各区划分联合检查组,各检查组深入对应辖区内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开展现场综合检查,同步做好问题记录、证据留存,确保各区检查无遗漏、无死角。
(三)整改复查阶段(6月22日-6月26日):各区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老年人公寓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建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隐患清零;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对各区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总结汇总阶段(6月29日-6月30日):各区联合检查组梳理辖区检查情况,于6月30日前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及材料;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汇总各区检查情况、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及工作成效,形成专项检查总结报告,为后续长效监管提供依据。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覆盖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和育才生态区,成立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市、区联合单位及职责分工,实现“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汇总”,切实提升检查工作效能。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副组长: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成员: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局,以及市民政局、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各区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
(二)职责分工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本次专项检查,制定检查方案,协调各区各联合单位开展工作,统一检查标准,汇总检查结果,撰写总结报告;依据卫生监督相关职责,重点负责指导、抽查老年人公寓公共卫生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用品消毒等相关事项,查处跨区域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局:分别负责本辖区老年人公寓的排查摸底、现场检查、问题反馈及整改复查,及时上报辖区检查数据和工作进展,落实日常卫生监督职责,配合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完成抽查及汇总工作。
四、检查范围
三亚市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育才生态区内所有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含以接待季节性入住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老年人旅居公寓、老年人养护中心等),重点覆盖冬春季节集中入住、夏秋季节易出现卫生隐患的老年人公寓,实现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对未备案的老年人公寓同步开展检查并督促其及时备案。
五、检查内容及方法
(一)核查证件:应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场所内醒目位置公示,经营项目应与许可范围一致。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是否齐全有效。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
(二)卫生信息公示:场所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如实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等级、卫生检测结果,并及时更新。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是否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消毒记录是否完整;二次供水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规范,是否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符合卫生监督关于生活饮用水监管的相关规定。
(四)公共用品消毒:老年人公寓内公共用品是否按规定清洗消毒,消毒记录是否齐全;清洁工具是否分类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五)病媒生物防制:是否建立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否配备必要的防制设施(纱窗、纱门、防鼠网等),防制记录是否完整;夏秋季重点检查积水清理、垃圾清运情况,防范病媒生物滋生传播疾病,落实公共卫生防制相关要求。
(六)检查方式方法。通过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和审管法信系统“综合查一次”等方式,对老年人公寓卫生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落实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由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依法依规查处。
六、问题处置
针对各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经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跟踪督促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公共卫生安全可能危及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由对应区联合检查组立即责令老年人公寓停止相关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对应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所有问题整改完成后,老年人公寓需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对应区卫健委复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各联合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守护老年人身体健康、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市、区各级卫生监督及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二)密切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市、区各联合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协同发力,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升5个区检查效率;对检查中发现的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及时沟通、联合处置,形成监管合力,落实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
(三)严格检查标准,确保工作实效。各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检查标准,规范检查流程,深入细致开展检查,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依法处置,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取得工作实效,提升市、区卫生监督执法质量。
(四)强化宣传引导,落实主体责任。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对辖区老年人公寓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引导其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管理行为,主动排查整改隐患。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同步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
(五)严守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着装规范、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禁利用检查工作谋取私利,严禁接受老年人公寓的宴请、礼品礼金;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规范市、区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六)做好信息报送,健全长效机制。各联合单位、各区卫健委要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梳理辖区检查工作情况,汇总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及工作成效,于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周五下班前形成周工作小结,和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专门工作总结,以书面盖章形式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88259538);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总检查情况,撰写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健全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公共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老年人公寓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老年人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