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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健康提示:请您注意以下7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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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3 21:17 西安市卫健委、福州疾控、东莞疾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月份健康提示:请您注意以下7种疾病!

 

金秋十月,气温明显回落,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需要注意防控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和病毒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


特别关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注程度:


关注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但实行甲类管理措施。人群普遍易感,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和密接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截至9月30日24时,全球已有228个国家和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累计确诊新冠肺炎超过6.2亿例,死亡超过654万例,累计报告病例数居前五位国家的是美国、印度、法国、巴西、德国。

重点场所:

家庭;农贸市场、商场、客运站等人群密集场所;工厂、学校、托幼机构和其他集体单位。

重点人群:

全人群,尤其是年长、有慢性基础疾病者预后较差。

预防措施:

接种新冠疫苗,不聚集,戴口罩、洗净手、勤开窗、常通风、保清洁、打喷嚏捂住嘴、有症状早就医。

建议:

01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既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也是党和国家结合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做出的总体安排。目前西安市新冠病毒疫苗在线预约系统对企事业单位用户/个人用户已全面开放,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采取线上方式预约登记,企事业单位由单位所在辖区统一安排接种,个人选择就近接种点接种。线上预约通过西安市民健康微信公众号或健康西安公众服务小程序进行。

02

请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公筷、公勺、咳嗽或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习惯。

03

请密切关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和病例的行动轨迹,如非必要,不要前往有疫情的地区。确需前往,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管控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返陕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04

请尽量选择错峰出行,避开“十一”出行高峰。

05

请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勤通风、勤消毒、勤打扫。

06

请坚持“非必须不聚集,出门必戴口罩”,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出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尽量避开人流高峰,减少次数,缩短停留时间。

07

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并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落实测温扫码、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

08

请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冻冰鲜产品,选购时使用一次性塑料手套,购物后及时洗手。购买境外冷冻冰鲜食品时,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回家后做好外包装消毒;购买预包装冷冻冰鲜食品时,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处理食材注意生熟分开、煮熟煮透。

09

请密切观察家庭成员和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

请积极响应常态化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疫情期间社区各项防控措施,自觉维护社区管控秩序。

11

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官宣信息,做到科学防疫,不信谣、不传谣。

重点关注

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关注程度:


关注原因:

每年秋冬季高发,传染性强,极易在托幼机构、学校、工厂等集体单位传播。

重点场所:

托幼机构、学校、工厂等集体单位。

重点人群:

幼托儿童、学生和工人。

预防措施:

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做好防护,加强食品、饮用水、环境卫生以及厨工等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厨工如发生腹泻呕吐、患有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离岗。
    个人应加强卫生意识,饭前便后、加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食用烧熟煮透的食品,不吃生冷食物;注意营养搭配,多吃新鲜、易消化的食品;注意饮水卫生,多喝开水,不喝生水。 

建议:

01个人卫生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尤其是手卫生,如厕后和每次进食、准备和加工食物前,用肥皂和流动水认真洗手。消毒纸巾和免冲洗的手消毒液不能代替洗手。

02饮食卫生

注意饮食卫生,喝开水,不吃生冷食品和未煮熟煮透的食物,禁止生食贝类等水产品,水果蔬菜食用前认真清洗,防止疾病通过食物、饮水传播。

03消毒处理

如家人感染诺如病毒,减少和其他健康家人近距离接触,尤其避免做饭或照顾老人和婴幼儿。对病人呕吐物、粪便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和生活用品等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

流感


关注程度:


关注原因:

传染性强,极易人多密集的场所传播。我市已进入夏季流感高峰。

重点场所:

工厂、学校、托幼机构和其他集体单位。

重点人群:

工人、学生、幼托儿童、集体单位工作人员;老年人、年幼儿童、孕产妇和有基础性疾病者。

预防措施:

三勤
勤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
☑居室要勤开窗,多通风,少去人流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
经常进行适量的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三主动
每年主动接种流感疫苗。
如果出现发烧、打喷嚏、咳嗽等流感样症状时,需要戴上口罩,及时主动就医,避免带病上学或上班。
主动做好个人和家庭成员尤其是小孩和老人的健康监测。

9月和10月是接种流感疫苗的最佳时期。

手足口病


关注程度:


关注原因:

4—7月高发,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多,极少数重症病例可导致死亡。

重点场所:

托幼机构。

重点人群:

散居儿童和幼托儿童。

预防措施:

勤洗手、勤晒衣被。
    喝开水、吃熟食。
    经常彻底清洗并消毒儿童的玩具、奶瓶等用品
注意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定时开窗通风;家庭常备“84”消毒液,采用“浸、洗、擦、洒、泼”五法对儿童的玩具、其他用品等进行清洗消毒。
    家长可本着“知情、自费、自愿”的原则为6月龄~5岁的婴幼儿接种EV71疫苗(俗称“手足口病疫苗”)。
EV71疫苗能预防EV71型病毒所引起的手足口病,可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发生。家长们可前往具有疫苗接种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自愿、自费接种。
    如果孩子得了手足口病,需要隔离治疗到症状完全消失后7天才能回学校上课,防止传染给其他同学。
尽量少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特别是避免与有发热、出疹的儿童接触。幼托机构等要加强晨检,早期发现,早期隔离患病儿童。一旦出现发热、皮疹(特别是肛周皮疹)或口腔溃疡等,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需要关注

流行性腮腺炎


关注程度:


关注原因:

流行性腮腺炎病毒可引起流行性腮腺炎(俗称“生痄腮”),病毒通过空气、飞沫、唾液传播。被感染后,会出现单侧或双侧腮腺肿大,流行性腮腺炎最大的危害在于可引发睾丸炎、乳腺炎、卵巢炎等并发症。流行性腮腺炎病例超过80%为15岁以下年龄段儿童,该年龄段儿童多为学生,免疫空白的学龄儿童的聚集有可能引起流行性腮腺炎聚集性疫情。

重点场所:

家庭、学校、社区等人群密集场所。

重点人群:

既往未患该病或未接种相应疫苗的儿童,尤其是学龄儿童。

预防措施:

目前以接种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MMR)、腮腺炎疫苗等方式为主要的预防措施。2020年6月1日起,国家实施2剂次麻腮风疫苗免疫策略,即8月龄和18月龄分别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
既往只接种1剂含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者,建议在4岁以后再接种1剂含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
   ☑出现腮腺肿大症状的患者应及时就诊、隔离。确诊为流行性腮腺炎的病例应隔离至症状完全消退或发病后14天。对于接触过传染期流腮病人的易感者,应从最后接触之日起观察25天。

细菌性食源性疾病


关注程度:


关注原因:

进入10月份气温逐渐回落,但绝大多数细菌性微生物的生长繁殖仍较为活跃,细菌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可能出现高峰。

重点场所:

学校、工厂等集体食堂。

预防措施:

☑集体单位食堂以及餐饮业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应注意食品操作卫生,刀具、餐具、砧板等生熟分开,清洗、加工食品时避免交叉污染。
   ☑市民应注意饮食卫生,勤洗手,喝开水;食品要烧熟煮透;少吃或不吃剩饭剩菜,如需食用,需要彻底加热。

建议:

01饮食卫生

在外就餐尽量不吃生冷、半生的海产品和水产品等食物。吃海鲜、肉类等时,要彻底煮熟。蔬菜、水果要清洗、削皮。不吃腐烂的蔬菜、水果。

02安全温度

熟食在室温下不得存放2小时以上;所有熟食和易腐烂的食物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熟食在食用前应保持滚烫的温度(60℃以上);即使在冰箱中也不能过久储存食物;冷冻食物不要在室温下化冻。 

03保持清洁

拿食品前要洗手;准备食品期间要经常洗手;便后要洗手;要清洗和消毒用于准备食品的所有场所和设备;避免虫、鼠及其它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近食物。

04煮熟煮透

食物要彻底做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品;汤、煲等食物要煮开以确保达到70℃;肉类和禽类的汁水要变清,而不能是淡红色的;最好使用温度计;熟食再次加热要彻底。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关注程度:


关注原因:

每年秋季是哮喘、慢阻肺等呼吸系统疾病的高发季。

重点人群:

有哮喘、慢阻肺等基础疾病的病人。

预防措施:

☑避免诱发因素:注意防寒保暖,避免寒冷刺激,防止伤风感冒;避免烟尘、花粉刺激。
    ☑坚持适量体育锻炼:气温寒冷时应避免室外活动,可在室内锻炼。
    ☑心态平和,呼吸调整。
    ☑合理饮食,饮食调养,食药预防。
    ☑避免过度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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