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卫健委召开全市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11月23日上午,市卫健委召开全市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落实沈晓明省长、王路副省长关于加强孕产妇安全管理的批示精神和省卫健委关于研究落实省领导批示、保障孕产妇安全专题会的要求,部署我市孕产妇安全管理保障工作。各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主任;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驻市部队医院、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潘国华主任主持。
会上,市卫健委三级调研员陈丽华传达了沈晓明省长、王路副省长关于加强孕产妇安全管理的批示精神和省卫健委关于研究落实省领导批示、保障孕产妇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通报了《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海棠区藤桥卫生院不执行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规定的通报》,市卫健委已责成海棠区卫健委、藤桥卫生院进行整改。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周玉海介绍了三亚市孕产妇安全服务及管理工作形势。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三亚中心医院、各区卫健委和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汇报本辖区(单位)保障孕产妇安全工作情况及有关措施。
潘国华主任指出,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海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三亚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妇幼卫生工作的核心考核指标,是反映我市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潘国华主任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沈晓明省长、王路副省长的相关批示精神,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全市广大妇女儿童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