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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00823227-9/2016-32204
  • 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文机关: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03-03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6-03-03
  • 主题词: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更新时间:2016-03-03 17:15:19


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委包括部门本级及3家下属预算单位(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主要职能

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主管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及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和措施。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组织实施目标的考核评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拟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负责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推广计划生育科研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计划;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区及相关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人口计生委下属3个事业单位,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正科级,独立核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正科级,非独立核算)、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正科级参公,非独立核算),内设4个科级职能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发展规划与信息科技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市人口计生委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职20名(含机关工勤2名)。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6名,实有在职25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职8人。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职2名。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仅对安排资金的科目进行说明,下同)

1.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3424.96万元,比上年减少868.9万元,下降20.24%

2.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2)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4)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7)其他收入:指单位获得的捐赠收入和差别电价收入等其他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3.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指单位收回国内贷款、国外贷款、国内转贷和国外转贷等其他财政贷款本金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4.债务收入:指从国内或国外取得的债务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5.住房补贴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性专户中安排给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6.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7.转移性收入:即上年结余结转,指单位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结转。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支出情况

1.支出功能科目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957.26万元,比上年增加112.4万元,增长13.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2467.7万元,比上年减少981.3万元,下降28.4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我委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239.63万元,比上年增加69.38万元,增长40.75%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我委公务员及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68.06万元,比上年增加3.86万元,增长6.01%

2.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957.26万元,比上年增加112.4万元,增长1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6年预算安排642.45万元,比上年增加111.67万元,增长21.04%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2016年预算安排54.22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0.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260.59万元,比上年增加0.96万元,增长0.37%

分流人员:指用于在机构改革期间,提前退休、离岗等分流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2467.7万元,比上年减少981.3万元,下降28.45%。其中:

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2467.7万元,比上年减少981.3万元,下降28.45%。主要用于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责任制考核、少生快富及幸福家庭工程、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偏高问题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业务类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

发展建设类: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33

附件下载:

附件1:市人口计生委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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