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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委员会教科卫健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海南省卫健委《关于调整市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人员设置的通知》(琼卫医函〔2020〕213号)要求,现进行以下补充通知:
一、继续执行三亚市卫健委《关于调整三亚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及相关职责的通知》(三卫函〔2019〕316号)文件,暂不对相关成员进行调整。
二、请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委员会教科卫健局参照海南省卫健委《关于调整市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人员设置的通知》(琼卫医函〔2020〕213号)、原海南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质量控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琼卫医〔2014〕42号)、海南省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关于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人员设置的要求》(琼医质控函〔2017〕40号)等文件要求,对已上报的区级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成员进行相应精简,并于6月19日前上报医政科邮箱sywsyzygk@sanya.gov.cn。
三、各区卫健委、育才生态区委员会教科卫健局、各区级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要督促属地范围内医疗机构按时完成感控工作间APP周报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海南省医院感染质量中心中心信息平台月报工作(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设有重症医学科/血透室/新生儿科/产科之一的医疗卫生机构)。各区级管理员开通管理权限后要做好感控工作间APP数据审核工作。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